心理學家Kohlberg 提出了一個道德發展理論,在討論這個話題之前,先和大家說一個故事。

 

從前有一位女士,她患上了一種罕見的癌症,而有一個藥劑師,發明了一種藥,但他卻把價格定得很高。藥的成本只是二百元,但他卻把藥以二千元的價格出售,謀取暴利。這位女士的丈夫, Heinz,沒有這筆資金,他到處籌錢,但最終只能夠籌得一千元。迫於無奈之下,他唯有向藥劑師請求以較低的價格出售,或在以後再還清餘下的一千元。可是,藥劑師卻拒絕了他的要求,他堅持自己發明藥是要賺很多錢的,不願作出配合。結果,Heinz 偷了藥劑師的藥物。問題是,你認為丈夫應否做出這樣的行為?為什麼?

 

 

以上這個情景,是心理學家 Lawrence Kohlberg 在60年代進行實驗時問受試者的問題,他的研究是探討人是如何發展出道德觀念。這問題的關鍵不是單純界定Heniez應否做出這樣的行為,更重要的是這個決定背後的原因。研究發現人處於不同發展階段時,會對該問題有不同的理解,繼而可能影響所作的決定,Kohlberg 因此歸納出六個道德發展階段。

 

Stage 1

這個階段的人會以該行為是否會引致懲罰而作判斷的依歸,例如反對的人會認為事件會令Heinz被捕,故他不應這樣做。請注意每一個階段都可以有贊成或反對的立場,判別一個人的道德發展階段不是根據立場,而是根據立場背後的原因。

 

Stage 2

這個階段的人會以個人利益來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正確,例如贊成的人會覺得偷藥可以保自己的妻子,故應該這樣做。

 

Stage 3

這個階段的人希望自己得到社會或其他人的認同,故此會考慮行為是否於別人眼中是好行為。例如贊成的人會認為即使偷藥犯法,別人也會認為自己是個好丈夫,故應該這樣做。

 

Stage 4

這個階段的人重視社會規範及法律,透過守規而令社會和諧穩定,例如反對的人會認為Heinz不應偷藥,因為這是違法行為,即使她的妻子即將病逝。

 

Stage 5

這個階段的人不會像上一個階段的人盲目附和律法,他們更注重該律法是否符合大眾的公共利益,否則的話律法是可以更改的。例如贊成的人會認為偷藥本身是違法,但因為人命關天,Heniz 的罪行可豁免或酌情處理。

 

Stage 6

這個階段的人會考慮行為是否乎合個人的道德原則,而這些原則不是具體的,而且是廣泛人也持有,例如正義、人權、友愛等等,是一些抽象的道德概念。舉例來說,他們會認為Heniz 應該偷,因為人命大於一切。

 

Kohlberg認為上述階段是隨年紀循序漸進的,小孩子一般處於第1,2個階段,年青人和成人則處於第3,4個階段,而部分人則處於第5,6個階段,但較新的研究則顯示我們會以不同階段處理不同情況。雖然道德是如何發展未有純一說法,但這個理論幫助我們了解到為什麼有人會視一些行為崇高,但又有另一些人視之為罪行,原因或許是他們處於不同的道德發展層次,但看待同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