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大家都會遇見過一些人,不斷鼓勵別人知足、珍惜、感恩,他們的原意是好,知足也是很正面的個人特質,但盲目的知足和感恩卻不是甚麼好事,而且滿不滿足是一種主觀感受,怎能只靠外在環境去定義一個人應該覺得快樂還是傷心 ?

大家都會聽過類似以下的論述:
如果你不愁衣食,已經比地球上25%人幸福
如果你有良好的教育機會,已經比地球上50%人幸福
如果你有健康的身體,已經比地球上75%人幸福
如果你有完整的家庭,已經比地球上80%人幸福

說這些話的人大概想表達你已經擁有很多了,應該要好好珍惜所有,並感到滿意。但問題是,一個人擁有很多,就一定會快樂? 而且一個人覺得心灰意冷,是不是要先和其他人鬥慘? 舉一些例子,你因為和父母關係不佳而感到難過,原來是不合資格,因為父母健在已經比很多人好,應該珍惜 ; 你因為功課繁多而感到吃力,也不能,因為有書讀已經比很多沒教育機會的人好,應該感恩。覺得慘竟然也要講資格,彷彿只要有人慘過自己便不能抱怨,這種講法其實極為荒謬。

情緒其實是一種非常主觀的經驗,外在條件不是沒有影響,但影響有限,譬如有研究指出,雖然貧富和快樂有關,很窮困的人會比較難過,但當財富去到某個指標時,再多的財富也不會令快樂有很大的提昇。健康的影響又怎樣 ? 原來癌症末期的人對生活的滿意度是可以和客觀健康的人一樣的。而教育更是完全和快樂沒有關係,你有書讀是不會使你更加快樂。不同的研究其實在告訴我們客觀條件對一個人快樂與否的關係其實沒有想像中大,所以當你難過時有人說你生活已經很美滿,不應覺得不滿意,其實說服力相當低。

另外有些人有很強的阿Q精神,再艱難的環境也會找到感恩的地方,譬如山泥傾瀉令全屋都毀了,手腳也斷了,他們可以因為自己仍然生存而自覺幸運; 古時的奴隸即使被人奴役,仍然會因為自己有飽飯吃而感到滿足,而不會覺得狀況有問題。這種只聚焦正面地方的鼓舞方式原本也沒有甚麼問題,但當這種方式過於極端時,便會形成一種對現實的扭曲,變得自欺欺人。

在最過份的情況下,一個人為了要保持快樂,他們會把一切痛苦的事情視而不見,例如丈夫外遇裝作不知道,週遭人事爾虞我詐當作不知情,甚至原來自己受眾人討厭也會認為沒有這一回事,而當被迫面對時,總會找出方法繼續騙自己,為的是保持自己的快樂心情,或維持世界其實很美好的錯覺。這類人會對生活很滿意,但這種滿意是建基於與現實的脫節。順帶一提,在魯迅的阿Q正傳裡,阿Q精神是一種既可悲又愚昧的精神勝利法,大家千萬別以為這是一個褒義詞。

人沒錯是要追求快樂,但用盡方法把負面情緒除掉並不是達致快樂的最佳途徑,我認為一個真正快樂的人,是應該要容得下自己擁有不快樂的感受; 而若想鼓勵別人使人對自己生活感到滿意,了解他們為甚麼不滿,比強迫他們要覺得快樂會更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