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分別是兩類不同的徵狀,患者可以只是專注力不足或過度活躍,亦可以兩個類別同時出現。
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APA,2013),病症的定義如下:
專注力不足 (需要最少出現六個徵狀或以上):
- 經常注意不到細節,或在功課/其他活動上常犯大意錯誤;
- 做事或遊戲時難以維持集中;
- 對話時經常也沒有在聆聽;
- 在聽從指令或要完成一些事情時難以堅持到底,很快便會分心;
- 難以對事情作出整理 (例如時間管理差勁,個人物品也整理得非常混亂等);
- 不喜歡甚至抗拒需要持久集中的事情;
- 經常遺失物件;
- 經常被外界刺激分心;
- 經常忘記事情。
過度活躍: (需要最少出現六個徵狀或以上):
- 經常局促地輕敲雙手/雙腳,或在座位上扭動;
- 經常在不恰當的情況下離開座位;
- 經常在不恰當的情況下亂跑亂爬;
- 經常不能安靜地參與閒餘活動;
- 經常也忙過不停,像裝了摩打一樣;
- 過多地說話;
- 在對話上別人的問題都沒有問完便會搶答;
- 在需要輪候時有困難;
- 經常騷擾別人。
以上徵狀需要持續半年以上,而且在12歲前已經出現。徵狀需要在多於兩個環境下發生,例如家庭、學校、及社交場合。徵狀也需要嚴重影響社交、學業或工作。最後,徵狀出現的原因不是因為其他心理疾病例如情緒病、焦慮症等所引致。如果符合上述的要求,再經過專家診斷,我們才可以說孩子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
註冊輔導心理學家
藍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