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輔導過程中,如何透過不同的溝通方式和說話技巧,與案主建立互信的關係?如何使對方感到被人明白?如何深入了解對方的故事?如何對他們產生正面影響?本課程旨在透過教授基礎輔導技巧,協助學員在輔導過程中逐一達成以上目標。
課程共六節,每節三小時,每節都會探討特定的輔導目標,附以多種相關的溝通技巧。課堂前半段會講解不同技巧原理及其應用,配合各種例子與示範;餘下時間則分組練習,參加者需要進行模擬輔導,主要練習該節所教授之技巧,導師亦會從旁協助及指導,亦會引導學員討論和總結經驗,務求使學員達到最佳學習效果。
基本資料
導師 | 註冊輔導心理學家藍志豪先生 |
日期 | 24/2、2/3、9/3、16/3、23/3、6/4/2024(逢星期六);7 – 10 pm |
時間 | 每節三小時 |
地址 | 深聆輔導及全人發展中心(長沙灣青山道76-82號SOHO West 西九龍商務中心LG5 & LG6) |
對象 | 對基礎輔導技巧有興趣人士(如老師、社工、人力資源管理或其他助人行業等) |
每班名額 | 6人 |
收費 | 港幣 $2400 |
證書 | 出席5堂以上,及於堂上進行一次模擬輔導之學員可獲發出席證書 |
課程大綱
輔導與心理治療都離不開「關係」二字。只有在治療師與案主建立互信及穩固的輔導關係之下,輔導才能有效地繼續。有見及此,本課程首節著墨介紹建立輔導關係的重要技巧,為往後的輔導過程奠下基石,使之得以穩健發展。
1.專注行為 (Attending Behaviours) |
保持專注的行為和意識是治療師建立健康輔導關係的第一步,需要透過自己的身體語言、聲線、眼神等等,向案主表達正在輔導旅程上結伴同遊。 |
2. 主動式聆聽 (Active Listening) |
輔導關係中,案主十分需要一個空間促成其個人的心靈成長,因此,治療師需要聆聽的不單止是對方的說話,還有說話後面的情緒、動機。 |
3. 複述(Paraphrasing) | 撮要及釐清案主所講的內容,可作為一種對他們反應,顯示治療師正在用心聆聽,理解他們正在面對的故事。 |
4. 鼓勵(Encouragement) | 治療師簡單而短促的動作及回應,有助建立一個心靈上的空間,鼓勵案主繼續道出自己的故事,在講故事的過程中慢慢建立一段輔導的關係。 |
5. 沉默 (Use of Silence) |
治療師在某些時刻,刻意保持沉默,騰出心靈空間讓案主就自己的故事仔細咀嚼,利用此空間締造和諧的輔導關係。 |
借助治療師的提問、觀察技巧,就案主不同的反應,掌握案主不同的說話重點並加以討論、探討,令案主的可以更完整及更深入地了解其經驗及感受。本節主要會探討以下五種技巧。
1. 總結(Summarizing) | 從跳躍的對話中為案主整合其經驗、想法、感受、行為,梳理出清晰的主題。 |
2. 提問技巧 (Questioning) |
本課程探討三種提問技巧,分別是開放式問題(Open-ended Question)、封閉式問題(Closed-ended Question)、刻度問句(Scaling Question)。亦會討論如何界定哪些問題是重要而且值得提出。 |
3. 觀察技巧 (Observation) |
學習觀察案主的表情、語氣及動作,能夠獲取很多非語言溝通的訊息。 |
4. 聚焦 (Focusing) |
有意識地與案主從多個主題當中,挑選出當下適合優先討論的內容。 |
5. 情感反映 (Reflection of Feeling) |
治療師需要留意並指出案主在談及特定內容時候的情緒反應,不但可以令他們感覺被人明白,同時可引導他們探索自己的情緒,從而深入認識自己的內在狀態。 |
本節主要介紹各種可以引發案主以另一種角度理解處境的技巧,嘗試借助治療師的引導、分享想法,為案主的故事帶來新視野,重新定義問題,思考新的發展方向,並找到自己的長處及資源。本節將介紹下列四個技巧:
1. 意義反映 (Reflection of Meaning) |
透過指出案主說話背後的更深層次意義,例如當中蘊含的目標或價值觀等,能協助對方更深刻地了解自己。 |
2. 詮釋 (Interpretation) |
輔導者分享自己的對案主問題的理解,剖析案主的狀況,引發其思考。 |
3. 重構 (Reframing)) |
在案主的同一處境,演繹出嶄新觀點,或就既定事情賦予新意義,令案主對事情出現新想法、感受、反應。 |
4. 正向資源搜索 (Positive Asset Search) |
搜索案主處境的正面之處,以他們比較接受的方式提出,令他們感受到當下的狀況或自己的特質具有可取之處,繼而得到正能量。 |
5. 質疑 (Confrontation) |
指出案主故事內容的矛盾之處,或者他們的動作/表情的不協調,誘導他們重新思考矛盾背後的原因。 |
輔導者有時都需要向案主提供一些意見及資訊,但相關技巧牽涉治療師的主動介入,需要花較多工夫拿捏案主的內在狀態,否則易弄巧反拙,甚至令案主覺得被強迫、支配。本節會探討如何把這些技巧在實際輔導過程中應用到案主身上。
1. 引導 (Directive) |
透過引導案主探索特定範疇,使之能夠建立各種策略以應付問題。常見例子包括教授社交技巧、建立行為日記、引導放鬆身份、冥想等等。 |
2. 資訊提供及心理教育 (Information & Psycho-education) |
治療師向案主分享特定資訊,以協助他們解決相關問題,同時為他們帶來正面轉變。例子包括提供行業資訊、如何尋找社區資源、講解某心理行為理論。 |
3. 分享自身經驗 (Self-Disclosure) |
借助分享自身的經驗,當時當刻的個人觀察,對案主的情感,以及個人意見,促進案主對帶進輔導室的故事更深入地探索,甚而以第三者角度思考。 |
4. 邏輯後果 (Logical Consequence) |
探索應付問題的可能性,以及按邏輯分析案主行為有可能帶來的正反面效果,使案主有全面的思維面對問題。 |
重視課堂練習
輔導技巧並不是透過聽書學回來,而是一定要經過練習和檢討。更需要完成一次模擬輔導,才可以獲得證書。
另外,學員亦需要在某程度上打開自己的心扉,因為在互相練習過程中都會扮演受輔者,縱使我們不會把重點放在探討個人問題。
導師亦可能會討論學員的特質如何影響輔導風格,例如有些學員的性格很喜歡提出自己意見,或本身有很多既定的想法。
課程查詢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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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以致電或WhatsApp 6130 9991 直接查詢。